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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通公交月票卡发行使用办法
发布日期:2016-07-28 17:51   浏览次数:34060

  

    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绿城通卡发行使用办法》制定,适用所有持有绿城通公交月票卡的用户。

    第二条  绿城通公交月票卡由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发行。可用于郑州市一卡通系统电子消费的一种非接触式智能卡,是一种电子储值钱包,具有公交月票钱包和普通钱包两种功能。

    第三条  月票卡的办理

    (一)月票卡属于记名卡。任何集体和个人均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一卡通公司指定的办理网点认购月票卡,一证一卡。

    (二)办理月票卡需要缴纳10元卡片押金。

    第四条  月票卡的充值

    (一)月票卡可在绿城通客服中心进行充值。

    (二)月票卡公交月票钱包充值最低40元/月,最高600元/月,不足用时可复充,充值金额为5元及5元的倍数,当月最多可复充9次,复充金额与剩余金额之和不超过50元。可一次充不等值金额四个月月票,使用期限为当月1日至月底,过月余额作废。

    (三)月票卡普通钱包充值依据《绿城通卡发行使用办法》普通优惠卡进行办理。

    第五条  月票卡的使用

    (一)月票卡分为公交月票钱包和普通钱包两种。公交月票钱包仅限公交车上使用;普通钱包在公交、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领域及绿城通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具体事宜以一卡通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月票卡公交月票钱包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享受公交5折优惠,若带人刷卡,自动扣除该卡普通钱包内的金额,享受公交8折优惠。月票卡普通钱包使用功能和绿城通普通优惠卡相同,乘坐公交8折优惠,地铁9.5折优惠,票制票价按照公交、轨道公司公布标准为准。

    (三)使用月票卡进行刷卡消费时,当刷卡设备提示失效或余额不足时,表示卡内的实际金额不足,持卡人须另行支付费用。

    (四)月票卡属于记名卡,只限在郑州市内使用,不具备互联互通异地消费功能。

    第六条  月票卡挂失、补办及解挂业务

    (一)月票卡遗失的,需携带本人办理月票卡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一卡通公司指定客服网点申请办理挂失补办业务。

    (二)客服网点在原始数据库里查出补办人的原持卡基本信息,对原有卡片进行挂失注销操作后当场将新卡补办给持卡人并将挂失卡的月票钱包的剩余乘次转至新卡。补卡人申请挂失免费,但挂失后补办新卡须另行交纳补卡工本费6元。

    (三)7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凭挂失回执单和新卡到客服网点申请办理原挂失卡储值钱包的余额转存业务。月票卡普通钱包挂失72小时内生效,在挂失生效之前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四)在申请办理挂失成功后但尚未领取新卡前,若原遗失卡片找回,可携带原遗失卡片、挂失回执单以及办理挂失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客服网点办理遗失卡的解挂业务。月票卡解挂72小时内生效,解挂生效之后卡片可恢复正常使用。

    第七条  月票卡退卡及领余额业务

    (一)月票卡普通钱包

    1、卡表面未损坏、芯片可读且卡内钱包余额在100元以下(不含100)的单张卡片的,持卡人凭卡和本人先前办理月票卡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退回押金及卡内余额,卡片收回。

    2、卡表面损坏、芯片可读且卡内钱包余额在100元以下(不含100)的单张卡片的,持卡人凭卡和本人先前办理月票卡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扣除卡片工本费后,退还押金及卡内余额,卡片收回。

    3、卡表面损坏且芯片不可读的,持卡人凭卡和本人先前办理月票卡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扣除卡片工本费后,办理领取卡内余额申请手续,持卡人在7个工作日后持领取余额申请回执单到办理网点领取卡内余额。

    4、卡表面未损坏但芯片不可读的,持卡人凭卡和本人先前办理月票卡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领取押金及卡内余额申请手续,卡片收回,持卡人在7个工作日后持领取押金及卡内余额申请回执单到办理网点领取押金及卡内余额。

    (二)月票卡公交月票钱包

    1、若充值月票一次未用,则可退月票内金额,否则不予退回卡内月票金额。

    2、月票金额隔月作废,上月未使用的月票自动清零,无法退回。

    第九条  月票卡换卡业务

    (一)卡表面未损坏但芯片不可读的,持卡人凭卡和本人先前办理月票卡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一卡通公司指定客服网点办理换卡申请手续。持卡人先前办理月票卡时交纳的押金自动转到换取的新卡上,原故障卡收回。原故障卡卡内的月票钱包剩余乘次当场转至新卡,7个工作日后持卡人可持换卡申请回执单和新卡到办理网点将原故障卡卡内的储值钱包的余额转至新卡。

    (二) 卡表面损坏且芯片不可读的,持卡人凭卡和本人先前办理月票卡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一卡通公司指定客服网点办理换卡申请手续。持卡人先前办理月票卡时交纳的押金自动转到换取的新卡上,办理换卡申请手续后持卡人需另行交纳补卡工本费6元重新办理新卡补办。原故障卡卡内的月票钱包剩余乘次当场转至新卡,7个工作日后持卡人可持换卡申请回执单和新卡到办理网点将原故障卡卡内的储值钱包的余额转至新卡。

    第十条  办理退、换卡业务时,持卡人须携带卡片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到一卡通公司指定客服网点进行办理。在办理退换卡手续时,若卡面模糊不清、芯片不可读且无法通过卡号和姓名查询后台数据的月票卡不能办理退换卡及余额领取手续。

    第十一条  持卡人申请退换卡、余额领取或转值手续的卡内月票钱包乘次及普通钱包金额以一卡通后台数据为准。

    第十二条  月票卡的保管

    (一)月票卡属于实名制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以防止卡片损坏,丢失后应及时挂失。

    (二)平时应注意防水、防污、防高温、不要弯折打孔。

    (三)应尽量避免与手机、银行卡等有磁性的物体接触。

    (四)咨询月票卡相关问题,请拨打一卡通客服电话9616633,或关注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信息(www.zzcsykt.com)。

    第十三条  发卡单位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发卡单位的授权,不得擅自修改月票卡的资料、结构及用途,否则发卡单位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该卡,不承认以该卡所进行的所有交易和余额,并保留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除系统升级改造及网络、电力、气候或其它非正常因素外,发卡单位和运营商将努力确保绿城通卡收费系统能够持续运行。

    (三)发卡单位对持卡人的个人资料和消费数据,严格保密,未获持卡人同意不得公开,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